TriMet 尊重公民权利
TriMet 根据适用法律运营其计划,不考虑种族、肤色、国籍、宗教、性别、性取向、婚姻状况或年龄。
TriMet 的非歧视政策声明
1964 年《民权法案》第 VI 章规定:
“在美国,不得以种族、肤色或民族血统为由,将任何人排除在参与任何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计划或活动之外、剥夺他们的利益,或歧视他们。
《Oregon 州修订法规》第 659A.403 条规定:
“在本州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人均有权享有任何公共场所的充分和平等的便利、好处、设施和特权,不会因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性取向、民族血统、婚姻状况或年龄而遭到区别对待、歧视或限制。
Oregon 我们致力于遵守《联邦民权法案》第六章(Title VI)的所有要求,以及《爱荷华州法典》第659A.403条的规定,在所有联邦资助的项目和活动中均严格执行。 如需了解有关我们非歧视政策的更多信息,请致电 503-238-7433(TTY 7-1-1)或发送邮件至hello@trimet.org。
提出民权投诉
任何人如果认为自己受到联邦或州民权法规定的非法歧视行为的侵害,均可向 TriMet 提出投诉。任何此类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被指控的歧视事件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提交给 TriMet。有关如何提交投诉的信息,请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联系我们:
邮件
TriMet
Civil Rights Investigator
101 SW Main St., Suite 700
Portland, OR 97204
非英语程序和投诉表
您可以直接向联邦交通管理局 (Federal Transit Administration) 或 Oregon 州劳工和工业局 (Oregon Bureau of Labor and Industries) 提出投诉:
联邦交通管理局民权办公室
收件人:第 VI 章计划协调员
East Building, 5th Floor-TCR, 1200 New Jersey Ave SE
Washington, D.C. 20590
劳工和工业局民权部
800 NE Oregon St., Suite 1045
Portland, OR 97232
Phone: 971-673-3453